400台燃气锅炉将在太原市9月前完成低氮改造
常年(生产)运行的与常年(生产)运行并兼顾供暖的燃气锅炉必须完成低氮改造,全市涉及400台,共计超过2000蒸吨。同时,鼓励天然气供暖锅炉进行低氮改造,但要在今年10月20日前完成改造,以确保不影响正常供暖。此举旨在科学削减氮氧化物的排放,助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全面改善。
对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提出要求
依照要求,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mg/m3。对于已经达到50mg/m3排放标准的天然气锅炉,可以不进行低氮改造,维持正常运行即可。
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此次改造主要针对2015年12月31日以前安装使用的常年(生产)运行的天然气锅炉。我市鼓励2015年12月31日以后安装的天然气锅炉,提前实施低氮改造。同时,鼓励2蒸吨以下天然气锅炉直接更新为超低氮排放锅炉;鼓励天然气锅炉改为电、太阳能等清洁能源。
根据不同改造方式给予不同补贴
据了解,锅炉容量不同,改造方式不一,补贴标准也有差异。
对于单台锅炉容量20蒸吨及以下燃气锅炉,补贴标准按照改造方式分为两种:
即通过更换低氮燃烧器,加装烟气回流装置的方式进行改造,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mg/m3的项目;
通过整体更换锅炉,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mg/m3的项目。
对单台锅炉容量20蒸吨以上燃气锅炉,按照改造投资额的25%给予补贴资金。
我市要求,各县(市、区)政府、综改示范区和不锈钢园区管委会,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要严格审查管理区域内单台20蒸吨以上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预算,在竣工阶段要对项目投资进行严格事后结算评审,依据项目补贴范围内审定的实际投资额给予相应比例的补贴。